搜索答案  
帮助中心首页 >> 帮助中心 >> 商品发布协议 >> 禁止发布的物品

    禁止发布的物品

    1.毒品

    2.任何形式的发票,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3.股票、公司债券及其它证券,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4.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和各类彩票,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5.任何形式的政府档,如身份证,档案,各类许可证、介绍信、学历证书、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或者文件等;

    6.伪造、变造的物品,如伪造的证件、票据、钱币、执照和许可证等;

    7.人体器官、遗体等;

    8.黄色淫秽色情物品、性服务;

    9.含有反动、淫秽、种族或者宗教歧视或其它法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文件、数据等;

    10.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

    11.任何形式的枪支、弹药及相关器材,如枪械、枪械仿制品(如仿真枪)、子(炮)弹、消音器、火药、麻醉注射枪等以及相关产品如说明书,包装盒等;

    12.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如火药、烟花、爆竹等;

    13.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14.警用和军用物品、设备,如监视、监听类设备、警服、警徽、手铐、警灯、警笛、警用器械等;

    15.其它危险物品,如弓弩,吹箭,钢珠,铅珠等;

    16.用于人身防卫的电击器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喷雾器、喷液器等防身设备、设施、器材等;

    17.其它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或利益或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如撬锁设备、强效催情用品、解密软件、导弹发射程式、个人私密资料,汽车反雷达测速仪,电子狗,电击器,手机监听器,汽车隐性喷雾等;

    18.需执照或政府许可才能使用的设备,如广播发射台,有线电视,碟型人造卫星天线等;

    19.赌具,如吃角子老虎机,透视麻将,透视扑克等;

    20.香烟等烟草制品,香烟形式出现的烟盒烟标等;

    21.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如假冒商品,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未授权(如盗版、翻录、备份、盗录等)的复制品:软件程序、电视游戏、音乐集、电影、电视节目或照片;

    22.流通人民币,任何人不得出售或购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

    23.外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

    24.药品,包括非处方药;

    25.医疗器材(械);

    26.E-mail地址列表;

    27.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共享软件;Beta级或未公布的软件;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

    28.国家法律法规存在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但未能符合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的产品;

    29.国家法律规定适用许可证管理规定而不能提供相关许可证的产品;

    30.根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依据公共风俗不应贩卖的物品,如二手、原味内衣裤、袜;

    31.情趣用品类中“三唑仑”“苍蝇粉”“苍蝇水”;

    32.虚拟服务,如保险服务以及契约等;

    33.酒精饮料,禁售国酒;

    34.国家禁止出口类物品;

    35.动物,象牙和玳瑁类制品;

    36.所有以上未列出的凡中国法律、法规或条例严禁交易的物品以及新浪网认为不适合在新浪网博客小店的物品;